申请成为授权培训机构的单位(以下称“申请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机构;
申请单位必须理解和接受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以及其下属机构CCCEM的宗旨、运作机制和发展理念;
申请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申请成为授权培训机构的,应提交与教育教学培训有关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执照;
申请单位应具有专门用于开展相关工作的固定地点及相关设备,自身拥有很强的电子化办公能力,申请成为授权培训机构的,应拥有能上网的电脑2台以上,以及能用于授课的教室、投影设备、扩音设备;
申请单位应拥有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负责和深圳市博研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专门人员应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广泛的当地社会关系以及无任何不良背景;
申请单位同意按协议约定双方的责权利条款履约;
申请单位在合作前后和期间,均不得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CECA”、“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职业经理认证管理办公室”、“CCCEM”或下属机构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可以以“CECA/CCCEM(或其中文名称: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职业经理认证管理办公室)授权培训机构”的名义开展工作;
申请单位应向深圳市博研科技有限公司提交月度报告;
申请单位必须在遵守中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并确保不违反 CECA/CCCEM宗旨与运营原则。



